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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体制改革: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推存款保险制度
[ 浏览点击:123 ] [ 发布时间:2013-05-25 ] 字体:[ ] [ 返回 ]

     5月24日,中国发改委拟定并获国务院同意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份文件第三部分“金融体制改革”明确提出“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建立健全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研究推动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推进制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形成有效的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利率市朝是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主线。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极为必要,有助于为利率市朝改革做好铺垫。赵锡军解释,所谓利率市朝,从字面上来讲,就是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让金融市场在竞争中产生合理的利率水平。但竞争也意味着风险,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公众,如果风险得不到控制,将可能严重冲击整个金融系统。因此,为金融市场内的竞争设好保护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更有效地防止风险,为利率市朝搭好舞台。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对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处置的一项制度安排,主要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费购买存款保险,当金融机构濒临倒闭或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及时向存款人赔付并适时处置问题机构,发挥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多受发达国家青睐。
       事实上,自1993年底《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基金起,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已酝酿了接近20年,在制度层面上的准备已较为充分。去年年末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已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国要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此番《意见》的出台,使得存款保险制度再次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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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摘编:CSIEL网站管理员刘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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