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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关于“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使命担当和创新发展”的共识
[ 浏览点击:892 ] [ 发布时间:2019-11-05 ] 字体:[ ] [ 返回 ]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

关于“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使命担当和创新发展”的共识

 

20191027日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20191025-27日,正值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革命圣地西柏坡,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隆重召开了30届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术研讨会暨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与会全体同仁追忆历史,感悟当下,展望未来,深入研讨大会主题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使命担当和创新发展”,达成如下共识:

一、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历史使命。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经济法学的改革发展适逢其时。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历史使命是,站在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立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紧密联系中国和国际实践,坚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汲取国际社会长期积淀的国际经济法学精华,开拓创新,改革和丰富“国际话语体系”,坚定维护和发展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经济主权、公平互利、合作发展等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为促进国际经济法实践的健康发展,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的学术贡献。

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者的学术使命。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是国国际经济法学者的学术使命。是一项宏大、艰巨、长期的理论工程,需要我国一代又一代国际经济法学者矢志不移、持之以恒的艰苦奋斗。我们应增强使命感,潜心治学,勇于探索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规律和现实课题。我们应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积极主动地开展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学术研究、交流和合作,提出国际经济法理论和实践的“中国主张”和“中国方案”,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出应有的贡献。

三、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服务使命。会成立于1984年庐山“第一期国际经济法讲习班”,是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界普遍认同正式登记于民政部的全国性学术社团法人,服务于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者的使命担当本会一向努力践行“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宗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团结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广大国际经济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专心致志,积极开展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研究和交流;同时,与商务部、外交部保持密切联系和合作,力争成为我国国际经济法领域的民间智库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本会必将发扬专注学术,知识报国 “五湖四海,团结奋斗 “崇尚法治,勇于实践的优良传统,加强思想、组织和能力建设,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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