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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新书介绍 | 作者自序
[ 浏览点击:777 ] [ 发布时间:2019-01-11 ] 字体:[ ] [ 返回 ]

 

自 序

 

当代中国,正处于“和平崛起”与实现“中国梦”的关键阶段。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引发了发达国家当权者的持续关注以及鹰派人土的猛烈抨击。例如,2010年4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明目张胆地在白宫对全世界声称:“如果超过十亿的中国居民也像澳大利亚人、美国人现在这样生活,那么我们所有的人都将陷入十分悲惨的境地,因为那是这个星球所无法承受的。”东海问题、南海问题、台海问题、韩国“萨德”问题等,归根结底,也都是以美国为首的强霸发达国家打压中国崛起的具体表现。

 

具体到国际经济法层面,发达强权霸权国家利用现存国际经济法律规范规则,作为打压中国“和平崛起”与实现“中国梦”的手段,更是“随心所欲”和“得心应手”。例如,美国为首迫使中国“入世”时承受“非市场经济身份”这一歧视待遇,于2016年原定期满之后,仍然顽固坚持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等等。

 

众所周知,迄今通行的国际经济法律规范规则及其相应的“理论学说”,主要是以美国为首的强霸发达国家主持制定并主导推动的,其中含有不少公然欺凌、歧视全球弱势群体(即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劣法”“恶法”和相应的违反时代潮流的“歪论邪说”,这些“劣法”“恶法”和相应的“歪论邪说”,长期损害中国和全球弱势群体应有的公平合理权益,因此,迫切需要顺应时代潮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理论新体系,增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话语权,抵制甚嚣尘上的霸权主义“垄断治理”理念,增强方兴未艾的国际平权“民主治理”理念,追求国际公平正义,造福全球黎庶大众。

 

具体而言,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理论新体系,应当朝着以下方向、瞄准几个主要目标,不懈不怠,持续发力:

 

第一,国际秩序,除旧布新;抵制霸权,追求正义。

 

当代世界,存在着“南北”两大类国家,即众多发展中国家与少数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为维护主权和独立,反对国际掠夺与控制,提出了变革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宏大目标。经过数十年来的群体奋斗,虽已取得一定成果,但由于“南北”实力对比悬殊,强霸发达国家坚持既得利益,国际经济秩序“除旧布新”和“破旧立新”进程频频,步履维艰,进展缓慢。从发展中国家的视角看,当代现存的国际经济秩序有公平合理的部分,也存在不少不公平不合理的部分。国际社会中,恃强凌弱、仗富欺贫的现象始终存在,迄未绝迹。因此,国际经济秩序应当与时俱进地继续“除旧布新”和“破旧立新”,追求和实现更大程度和更高水平的国际公平正义。

 

国际经济法律规范是国际经济秩序的法律化。相应地,现存的国际经济法律规范,有公平合理的、符合发展中国家应有权益的“良法”,但仍然存在不少不公平不合理的、损害发展中国家应有权益的“劣法”和“恶法”。因此,现存的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及其相关的国际经济法学理论。也有待与时俱进地“除旧布新”“破旧立新”“开拓创新”,追求和实现更大程度和更高水平的国际公平正义。有鉴于此,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理论新体系,是时代赋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人的历史使命,责无旁贷。

 

数十年来,中国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各种国际平台上为变革国际经济旧秩序和变革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法律规范而不懈奋斗,有效地争得和维护了国际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进入21世纪以来,“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之呼声进一步上升到更为宏观的层面。努力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密切关注的新焦点。

 

第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国话语,引领变革。

 

国际经济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两者互相渗透,密不可分,也是同类概念的不同表述。随着中国综合实力的增强,中国政府开始强调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过程中,应更多地发出中国声音,以发挥引领作用。

 

2016年9月27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重要讲话中指出,随着时代发展,现行全球治理体系与时代潮流不适应的地方越来越多,国际社会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国际社会大家的事,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使关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主张转化为各方共识,形成一致行动。中国要坚持为发展中国家发声,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大势所趋。我们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要继续向国际社会阐释我们关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理念,引导各方形成其识,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近年来,中国的大国外交、周边外交和南南合作外交,全方位多层次地协调推进,充分显示了中国外交的创新活力,也一再弘扬了中国特色全球治理理念和实践的引领示范作用。

 

众所周知,“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马克思和列宁的这两句至理名言,已被中外大量史实所反复验证。中国要引导利益不同、见解相异的南北各方形成共识,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确实必须下很大的力气,“继续向国际社会阐释我们关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理念”,让全球各方聆听到清晰、坚定的中国话语,借以凝聚人心,形成众志,使它转变成物质力量,从而引领这种体系变革,由理念变为现实。

 

第三,服务国策,经世致用;独立思考,取精弃粕。

 

由上可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并“在国际社会发出中国声音并引领这种变革”已逐渐发展成为中国当前的国策。相应地,作为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人,应就此展开研究,服务国策,经世致用。

 

国际经济法学是新兴的边缘性、综合性学科,迄今尚未形成举世公认的、科学的理论体系。自1978年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中国持续引进原由西方发达强国(即原先的殖民主义强国)主持制定的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及其有关学术著作。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有关国际经济法学的学术专著,其基本特点之一,是立足于各自本国的实际,以发达强国利益为核心,重点研究其作为发达强国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产生的法律问题,作出符合发达强国权益的分析、论证和倡议。因此,其中难免蕴含着和掺杂着坚持发达强国既得权益、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内容,不符合或违反中国和众多发展中国家(即原先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弱国)的应有权益。因此,很有必要在积极引进和学习有关国际经济法学新知识的基础上,认真加以咀嚼消化,密切联系中国的实际,从中国人的角度和第三世界的共同立场来研究和评析当代的国际经济法,敢于和善于开拓创新,经过相当长期的努力,逐步创立起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理论新体系。

 

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有关国际经济法学的若干学术名著,风行全球,享有国际盛誉。其中确实含有大量新鲜知识,值得学习,为我所用。但是,其中也确实蕴含着和掺杂着殖民主义、资本帝国主义、强权政治、霸权主义的传统思维和思想流毒。有鉴于此,中国人必须学会“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国际学术论坛上,既要谦虚谨慎,认真学习和吸收有益的新知,切忌闭目塞听,妄自尊大;又要敢于和善于对外来的种种“权威”理论或“时髦”学说,密切结合中国国情和当代世情,深入探讨,独立思考,加以鉴别,乃至质疑,切忌妄自菲薄,盲目附和。为此,就要认真刻苦地学历史,钻理论,摆事实,讲道理,有据有理地阐明自己的见解,敢于和善于发出中华之声和弱势群体之声,平等地参加国际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和争鸣,追求客观真理和社会公平。

 

笔者虽然不才,学力有限,但近四十年来一直努力切实遵循上述政治方向,紧密配合上述迫切需要,为构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理论新体系,增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话语权,尽其绵薄,贡献涓滴,以期汇入促进国际经济秩序革新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时代潮流,抵制甚嚣尘上的霸权主义“垄断治理”理念,增强方兴未艾的全球平权“民主治理”理念,追求国际公平正义,造福全球黎庶大众。

 

正是在此种时代背景下,笔者不揣浅陋,推出《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四卷本。

 

四十年来,笔者曾经对个人主要科研成果三度汇总整理推出,即2005年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的《国际经济法学刍言》(两卷本,约210万字),2008年复旦大学出版社推出的《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五卷本,约311万字),2013年德国Springer出版社推出的英文专著The Voice from China: An CHEN 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一卷本,16开本,852页)。每次汇总整理,都并非遴选各篇论文的简单相加,而是融合性大翻修,留意各编各章各篇之间的逻辑联系和互相呼应,使全书浑为一体,成为单卷本或多卷本学术专著。它们先后三度获得*********优秀成果奖。

 

现在“与时俱进”,经过重新整理,有删减,有增补,有改写,在北京大学出版社鼎力支持下推出的新版四卷本,实质上是个人四十年来主要科研成果的再次大翻修,即结合晚近十年来学习研究新的心得体会,全面改写而成的“第四代升级版”专著,全稿约290万字。

 

谨此诚挚期待,海内外同行方家和广大读者针对本书的不妥不足,惠予批评指正,帮助国际经济法理论战线的耄耋一兵,提高认识,继续参加“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理论战斗。

 

陈安

戊戌(2018年)仲夏 鹭岛之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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